1、填写《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请表》仔细阅读信用承诺条例后签字、加盖公章。
2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图片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3、异议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4、上述所需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,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774221502@qq.com;
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申请后,仔细核对材料的准确性。
异议信息经核实确实有误的,进行数据修正。异议信息核实无误的,维持原数据。